電子菸罰款公告

时间:2020/09/17

食藥署:不管有無尼古丁 電子菸都違法

   
電子菸有各種不同外表。(記者洪素卿攝)

電子菸有各種不同外表。(記者洪素卿攝)

2014/02/13 19:12

〔記者洪素卿/台北報導〕近年市面上電子菸越來越多,連知名藝人也表示自己使用電子菸來輔助戒菸,甚至有人大剌剌就在捷運上抽起電子菸。不過,食品藥物管理署強調,目前我國並未核准任何電子菸產品上市,不管有沒有含尼古丁、有沒有宣稱療效,凡是輸入、製造、販售電子菸產品,都將可依菸害防制法或是藥事法開罰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千萬罰金。

輸入、製造、販售 恐觸菸害或藥事法

不過,對於在公共場合公然抽電子菸者,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坦承,依現行法並不罰持有電子菸者,但依法電子菸為違禁藥品仍可沒入。

食品藥物管理署研檢組組長陳惠芳指出,近年不管是海關或是警調等查獲、送驗的電子菸產品明顯增加,去年各單位送驗的電子菸中,高達86%檢出尼古丁成分。只有14%沒有尼古丁。不管有沒有尼古丁,電子菸目前在台灣均屬非法產品。

陳惠芳表示,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,視為偽禁藥品,其製造或是輸入者,依藥事法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販售也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500萬罰金。若未含尼古丁成分、但宣稱有戒菸或是減少菸癮等,則可處60萬元以上、25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即便沒有尼古丁、也未宣稱療效,因其外型以及使用方式與香菸類同,仍得以依據違反菸害防制法,處5萬元以下罰鍰。

戒菸效能未證實 民眾當心花錢傷身

陳惠芳指出,與我國正式核准許可的含尼古丁戒菸藥物相較。電子菸產品不管是品質與安全都未經證實,且是否具有戒菸效能也未有充分證據證實,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電子菸,以免因此吸入其他更有毒的物質,反而花錢傷身。

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,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,近年不管是在網路或是夜市遭檢調送驗的電子菸產品越來越多,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,要稽查電子菸,務使該產品從市面上全面下架。她並重申,不管是進口商、販售業者或是小販,現行藥事法對於販售不法產品的罰則非常重,不要輕易以身試法。

民眾若發現有人在網路或是夜店販售電子菸,可以向衛生局檢舉,經查獲確為違禁藥品者,依現行藥事法施行細則規定,可領取查緝獎金。